存在的意義
無論再怎麼愛一個人,無論再怎麼掏心掏肺,面對不被愛的事實,終究只有躲到一旁的份。
可能是我的心太碎太醜了,肺也不怎麼好,肝就更別提了。
倒貼的,感情再真摯,終究無法引人入勝。
過去的事情,我真的可以體諒。
即使我總覺得,很多事情不能拿時間衡量;難道我的感情就不是感情嗎?
每個人只會說:「妳是不是太容易相信人了?妳是不是太容易喜歡上人了?是不是太快了?」
那有誰可以告訴我,要多久才可以喜歡一個人?要多喜歡一個人才可以付出多少程度?
要喜歡多久才可以在一起?還是分手了要多久才能再交往新對象?
誰又能告訴我,那些問題背後的「答案」,遵循了是不是就一定有好的結果?
我不過是忠於自己的感覺,跟著自己的心走,怎麼我就成了一個笨蛋?
還是一個不被愛的笨蛋。
每一次的「妳很好」聽在耳裡都像在說著你的抱歉和遺憾。
好惶恐,好害怕,哪天的「妳很好」後面就會接上「可是…」,對不起。
我真的不害怕這條路有多難走,真的。
就算這樣反覆的日子還有好長一段,我還是會義無反顧。
其實只要你肯定地說,希望我能一直在你身邊,告訴我你需要我,
或許我的感受就會比你說「對不起」還要好一點。
至少我還知道我的存在是有價值的。
而不是可有可無的存在,當你躲到過去裏頭時,我就只能無助地等待。
因為我走不開,也不想離開。
「對不起,不該亂入妳的生活」聽進耳裡變成虧欠和懊悔…
為什麼我的生活應該被定義做「被誰亂入」,只因為眼前的問題暫時無法解決嗎?
為何不能大大方方地接受我們相遇了,認識了,很快樂;
只是我們的快樂偶爾會有小挫折,還有很多考驗要一起面對…
而不是各自單打獨鬥後,再遍體鱗傷地包紮彼此的傷口。
你以為你否定的只是你自己,沒想過那也同樣否定了深愛著你的我。
「才認識多久能有多愛呢?」
儘管我的行徑聽來瘋狂可笑,但,用時間衡量感情,才是最荒謬的事情。
愛一個人,為什麼要解釋。
說是我犯賤也好,我不在意了。
他媽的我只是覺得好自卑好難過而已。
真的覺得自己好沒用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