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上一個人是一回事;
有沒有在一起又是另一回事…
愛情,必要的是信和勇;
同時,也需要衝動和野心!
很多時候當我們都覺得不可能,
於是我們放棄。
但,路若是沒有走到盡頭哪知道是不是真的沒路可以走啊?
果然愛情是盲目的,
當局者總是操心這、擔心那,旁觀者急得要死~
拜託,勇敢一點吧!
不要覺得自己不夠好,
如果你真的夠喜歡一個人,夠愛一個人;
勢必是會有股不知哪來的自信油然而生,
想著「我配不上他\她的話,那誰可以?!」
想著「我可以給他\她幸福,我們在一起一定可以很快樂」
這樣想就對了啦!
我一直都覺得,
能夠在愛情裡閃閃發光的人,一定是擁有自信又勇敢的人。
如果愛情的挫折使你失去了信心,那麼你就更該在勇敢一次;
把主導權拿回來,信心應該是自己的,而不是由他人肯定的。
尤其是,那些已經離開我們生命的人。
別再想著「如果我夠好,就不會留不住他或她。」
一切都是感覺阿~~跟人好不好一點關係也沒有!!!
這是兩碼子事。
我們總是很容易將分手的原因怪罪在自己身上。
覺得自己不夠好,覺得自己不夠有錢什麼的。
的確,我們都還有進步的空間。
但不等於我們再也不值得愛人或被愛。
尤其感情偶爾是需要一點野心的。
雖然說,愛也可以很單純。
但其實,偏激一點的來說,
「任何一份愛都是有目的、有企圖的」
但那並不表示那不是出自於真心。
我們之所以付出,是希望對方快樂,期望對方可以感受到自己的好;
但其實內心會有小小的聲音說:如果能在一起更好~
我不相信世界上有誰真的可以摸著自己良心說:我對他\她付出是完全沒有企圖的!
包括我自己,我都會說:沒關係,我可以默默付出一切,他好我就好…
但我絕對不會告訴你,我一點都沒有想要跟他在一起!
也許客觀來說,確實世界上比我好的人很多;
但我卻能很肯定的說,那些比我好的人,
不見得可以像我這樣愛他或是那樣付出真心。
如果你夠愛一個人,你會是自信的。
因為愛,會讓人重生。
緣份這東西阿,只是讓人相遇…
剩下的還是要自己把握!
面對愛情,若是沒有勇氣抓住;再多的機會也沒用…
倘若一直害怕受傷,那哪時才知道誰才是不會讓你受傷的人?
尤其,很多時候,
其實是我們自己不放過自己。
So,
Why not give it a shot ?